近年来,景洪市纪委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咬定青山不放松,实施精准监督。
着力在建机制上做文章。围绕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明确单位责任、工作任务,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定期抽查机制,确保每月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至少1次抽查,实现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常态化。健全督查督办机制,确保问题限时整改,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共实地抽查11个乡镇(街道)所属的村委会123次、贫困户264户,印发《督办通知》10份,监察建议书2份。
着力在查短板上下功夫。坚持用政治纪律去审视扶贫问题,用专项纪律检查去发现问题,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斩断人情对工作的影响。组建由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为组长,乡镇分管副职、扶贫专干及其他专业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对大渡岗乡、勐养镇等6个乡镇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切实解决线索排查、移交、处理中出现的“零报告”“空白点”等问题。2017年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5次,检查单位45家(次),发现问题45个。
着力在促整改上求实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容不得半点马虎。对扶贫领域问题一律用放大镜放大,采取限时办结、专题常委会、提级直查等办法打破常规模式,着力快查快办、形成震慑,严肃处理了查乐雅康村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等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17年,扶贫领域共通报案件10件38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25人,问责4人、党政纪处分14人。(李海源)